基金會承辦業務


一、消防署授權承辦防火管理人初、複訓講習班。

二、內政部公告認可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專業機構。

     (全省皆有訓練場地,本會為公務人員學習護照認證機構)

三、辦理防火標章審查認證事項。 

四、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。

五、定期舉辦消防學術研究報告及論文發表。

六、接受各機關團體消防及公安委託案與研究案。

七、辦理大型年會及研討會。 

八、海峽兩岸消防單位交流、互訪。

九、結合社區鄰里辦理防火宣導安全講座。

十、與相關機關團體共同推廣消防安全教育活動。

十一、高樓層複合用途建築物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暨驗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