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會承辦業務
一、消防署授權承辦防火管理人初、複訓講習班。
二、內政部公告認可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專業機構。
(全省皆有訓練場地,本會為公務人員學習護照認證機構)
三、辦理防火標章審查認證事項。
四、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。
五、定期舉辦消防學術研究報告及論文發表。
六、接受各機關團體消防及公安委託案與研究案。
七、辦理大型年會及研討會。
八、海峽兩岸消防單位交流、互訪。
九、結合社區鄰里辦理防火宣導安全講座。
十、與相關機關團體共同推廣消防安全教育活動。
十一、高樓層複合用途建築物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暨驗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