慰問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因公受傷陳○禎隊員

該局 陳○禎隊員,於107年9月9日至轄內仁安公園實施體技能訓練,陳員為在10月初辦理的下半年七項體技能測驗暨救助複訓測驗中取得佳績,於訓練中的其中一項折返跑項目(6公尺距離為一趟,跑至定點手觸地再折返,計算1分鐘內折返跑可跑趟數)練習時,在折返過程因用力施力,右膝突然劇烈疼痛致陳員倒臥在地,右膝有明顯脫臼突出現象,立即由救護車送至安南醫院急診就醫,經檢查後為髕股韌帶完全斷裂,當日立即進入開刀房進行韌帶修補手術,於107年9月19日出院,術後一個月膝蓋不可彎曲,需護膝支架及枴杖輔助,且須休養3個月以上。
依本會「消防人員急難救助專戶」規定,陳○禎隊員於執行戰技訓練時受傷,依本會「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標準表」第五次修正辦法規定,符合申請類別第貳項第二款之情況,核發慰問金新台幣貳仟元整,表達本會深切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