彙整報名流程、候補通知、證書效期、上課時數及班別差異等相關說明;如未能於本頁尋得所需資訊,歡迎另行來電洽詢。
場次額滿後,網站將顯示「額滿.可候補」,學員仍得填寫報名資料,系統將自動列入候補名單。
候補登記尚不代表確定取得名額,須俟本會發出正式遞補通知後始為確定。
凡原班級學員辦理取消或名額異動,本會將即時通知候補學員遞補,並無固定等候期間或統一天數之規定。
候補期間請留意電話及 Email(或傳真)之聯繫,以免錯失遞補通知;倘尚未接獲通知,即表示目前尚無名額釋出。
依候補登記時間先後依序遞補,登記在先者優先遞補。
可辦理,請逕行來電本會申請,相關退費規則請參閱「匯款與退費」分類之說明。
三類證書效期均為三年,自結訓當日(完成上課與測驗當天)起算。
例如 7 月 10 日完成上課與測驗,效期即自 7 月 10 日起算三年,建議於效期屆滿前及早安排複訓,以免證書逾期失效。
| 課程類別 | 初訓 | 複訓 |
|---|---|---|
| 防火管理人 | 12 小時(約 1.5 天) | 6 小時(1 天) |
| 保安監督人 | 24 小時(3 天) | 8 小時(1 天) |
| 保安檢查員 | 8 小時(1 天) | 8 小時(1 天) |
依相關法規規定,保安檢查員初訓與複訓課程之時數及課程名稱均屬一致,是以欲參加複訓之學員,亦得逕行報名初訓課程,其效力相同。
因兩者課程內容一致,本會梯次資源多優先安排於初訓班次,複訓學員逕行選擇初訓場次報名即可,效力並無二致。
保安監督人初訓標準時數為 24 小時(3 天)。2 天班之報名資格,僅限已持有效期內防火管理人證書之學員 —— 因部分課程內容與防火管理人課程重疊,得抵免其中 8 小時課程,是以縮減為 2 天。
換言之,能否報名 2 天班,取決於報名當下所持防火管理人證書是否仍於效期內,並非可任意選擇之項目。
| 保安監督人 | 場所的防災核心與管理階層,負責擬定消防防災計畫,並指揮監督相關人員執行。 |
|---|---|
| 保安檢查員 | 第一線執行人員,接受保安監督人指揮,負責構造與設備的維護,並執行每月自主檢查。 |
兩者報考資格及適用場所類型並無差異,主要區別在於業務職掌與角色分工之不同(管理指揮與第一線執行)。
不可。為落實職務分工,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不得相互兼任,兩者業務職掌互異,應由不同人員分別擔任。
惟防火管理人得兼任保安監督人,二者身分並無限制或衝突。
上課通知將於開課前兩週統一發送至報名時所留 Email 信箱或傳真號碼。
倘開課前兩週左右仍未收到,建議先查核信箱垃圾郵件匣,並確認報名時所留聯絡資訊是否正確,如仍未尋獲,請來電本會確認。
證書將於課程結業後約三至四週以郵寄方式寄發,請留意信件收取。
倘逾四週仍未收到,歡迎來電或至證書進度查詢系統查詢寄送狀態。
凡以正確帳號資訊完成匯款,本會即可對應核對該筆款項,通常無須另行通知。
惟仍建議保留匯款截圖或單據,倘上課當日現場核對資料有所出入,出示匯款憑證即可協助核對,俾利加速處理。
本會開立電子發票,原則上學員將於上課當日領取電子發票證明聯。
如當日未及提供,本會將於課後將電子發票以 Email 寄送至學員信箱,請留意信箱收件(含垃圾郵件匣)。
可以。本會開立電子發票,得依需求開立統編抬頭,報名時請預先告知公司抬頭及統一編號,以利正確開立。
學費金額已內含營業稅,不另行加收。
應攜帶下列三項物品:
1. 一寸照片一張,背面請用油性筆寫上姓名
2.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備查用,如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等擇一即可)
3. 原子筆(測驗作答使用)
所需攜帶物品與初訓相同,另須加附「上期證書影本」乙份:
1. 一寸照片一張,背面請用油性筆寫上姓名
2.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備查用,如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等擇一即可)
3. 原子筆(測驗作答使用)
4. 上期證書影本
提醒:2 天班僅限已持有效期內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報名,應攜帶下列物品:
1. 一寸照片一張,背面請用油性筆寫上姓名
2.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備查用,如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等擇一即可)
3. 原子筆(測驗作答使用)
4. 有效防火管理人證書影本
| 需攜帶物品 | 防火初訓 | 防火複訓 | 保安初訓(2天班)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寸照片一張(背面寫姓名) | ✓ | ✓ | ✓ |
|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備查) | ✓ | ✓ | ✓ |
| 原子筆 | ✓ | ✓ | ✓ |
| 上期證書影本 | - | ✓ | - |
| 有效防火管理人證書影本 | - | - | ✓ |
可以。如攜帶兩吋照片,本會將於製作證書時進行裁剪套用,不影響證書辦理,無須特地更換為一寸照片。
請於收到上課通知後,再進行匯款,不需要在報名當下就先付款。
為減省您報到時的作業時間,並確保您報名的權利,請務必於指定時間前完成匯款。
各學員匯款帳號均不相同,屬專屬帳號,其計算方式如下:
| 銀行 | 第一銀行(代號 007) |
|---|---|
| 分行 | 營業部 |
| 帳號 | 41704 + 身分證字號後 9 碼數字(不含英文字母) |
| 戶名 | 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 |
例如身分證字號為 A123456789,帳號後段取其後 9 碼數字,即 123456789,完整帳號即為 41704123456789。
請以匯款方式繳費,並勿扣除匯款手續費,以免款項金額與應繳學費不符,影響核對作業。
退費依「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」第 16 條辦理,規則如下:
| 開訓前退訓 | 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(需扣除必要手續費) |
|---|---|
| 開課當日申請 | 不予退費 |
| 已開立報名證明後 | 開立後恕不退款 |
本退費標準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施行,如有退費需求,建議及早提出申請,以爭取較高之退費比例。
查無符合的問題,建議直接來電詢問,或換個關鍵字再試試。